民盟咸阳市委荣获2018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9-07-03 17:02:18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6月28日,在咸阳市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民盟咸阳市委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各界新闻网讯 6月28日,在咸阳市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民盟咸阳市委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8年,民盟咸阳市委在民盟陕西省委和中共咸阳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界别特色,在加强自身建设、扶贫帮困、社会服务、建言献策等方面积极发挥了职能。

  2018年,民盟咸阳市委会共有239篇稿件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采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被盟中央、民盟陕西省委分别授予“民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年积极发挥参政议政职能,提案数量丰富、涉及面广,4篇被省政协立案,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共提交集体提案20件,个人提案69件,其中1篇被列为专项督办案件,市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建议》被评为十大优秀提案,7名盟员委员的提案被评为优秀个人提案,3位盟员荣获社情民意信息先进工作者,两位盟员被评为优秀市政协委员;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成果丰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会完成民盟中央教育论坛论文3篇,在全市统战部长会议上,市委会被评为“重点调研优秀组织奖”,两篇调研成果荣获重点课题调研优秀成果一、三等奖;全年社情民意信息质量与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培训盟员264人次,上报社情民意186余篇,4篇社情民意信息被民盟中央采用,20篇被盟省委采用,21篇被市政协《社情民意反映》刊发;2018年市委会持续开展“烛光行动”、“黄丝带”帮教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举办了11场“心理关爱走进乡村学校”活动,分别获得民盟中央和民盟陕西省委授予的“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7-2018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的获得是市委、市政府对咸阳民盟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民盟十二大、民盟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咸阳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创新,勤奋履职,不断提升咸阳民盟社会影响力,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作出应有贡献。(贠方舟 记者 韩永国)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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