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169万元

2018-07-26 11:21:41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成功收回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土地出让金169万元。...

  近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成功收回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土地出让金169万元。

  今年4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逾期一年多未支付第二期国有土地出让金169万元,遂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拖欠第二期土地出让金169万元,石泉县国土资源局虽先后四次向该公司发出催收通知,但该公司至2018年4月下旬仍未予缴纳。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28日向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该公司所欠土地出让金,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该局领导多次与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接联系,最终将拖欠的169万元土地出让金成功收回。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的坚强决心。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督促石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职责,石泉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取得了良好效果。(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王豆)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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