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办案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一核查、二帮教、三评估、四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仔细核查。为保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该院坚持从三个方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身和涉案情况进行仔细核实:仔细核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看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仔细核实未成年人是否被胁迫;仔细核实犯罪原因、动机及涉案事实,看是否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教育。根据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教育,讯问中采取适宜未成年人的方式,掌握好语气、语速,尽量融洽气氛,拉近距离,同时找准感化点,注重用真心、爱心、诚心感化未成年人,对于因缺少家庭温暖犯罪的,着重引导他们走出阴影,树立信心,对于因无知偶尔失足犯罪的,着重引导他们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对于叛逆情绪重,认罪态度不好的,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积极悔罪。
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不捕综合评估。通过社会调查等途径综合分析,对是否有逮捕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估。坚持做到“四问四看”,即询问本人,看犯罪主观;询问家长,看家庭教育;询问学校,看在校表现;询问社区和村委,看社会表现。评估内容包括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一贯表现、悔罪态度、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方面,每项设置高、中、低三种风险值,通过量化评估,对低风险对象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对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并定期到不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村委或办事处、学校、嫌疑人家里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举止,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帮助他们逐步恢复和增强社会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成功地回归社会。 (吴京)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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