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2018-07-11 16:11:40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终南法庭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经过马轩庭长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原告姚某与被告孙某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使得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顺利调解。...

  近日,终南法庭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经过马轩庭长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原告姚某与被告孙某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使得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顺利调解。

  2012年,原告姚某与被告孙某相识相恋,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至今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13年儿子小豪出生,随着孩子的出生,双方感情并没有更近一步,而裂痕越来越大,于2015年开始分居至今,孩子也一直随母亲姚某生活。

  孙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于2018年5月将姚某起诉至法院,但姚某坚决不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孙某遂撤诉。

  如今姚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自己所有,并由孙某承担孩子抚养费每月500元。马轩法官与姚某进行了详细的交谈,得知姚某现在身体不好,已经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遂对姚某进行耐心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姚某终于答应,为了孩子的未来,愿意将孩子抚养权交给孙某。马轩法官立即联系孙某,但电话不通,去家中寻找也不见人影,又转战孙某所在的村组,向村委会说明来意,详细了解孙某的现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通过邻居与孙某取得联系。马轩法官与孙某进行了面对面谈心,告知他孩子母亲的想法,孙某十分激动,立即表示自己愿意抚养孩子,负担孩子所有的抚养费。当姚某和孙某拿到调解书时,均感慨万千,三年的抚养权争夺终于在此化解。

  法官寄语:子女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法院的调解只是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来的成长仍需父母共同关爱和陪伴。(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马轩 焦丹)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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