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个别国有企业,随便强制性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按每天8小时工作日,每周5天工作周执行,长期执行每天12小时工作日。企业说是给了加班费,但给加班费有没有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去给;如果谁不愿意加班,还会重罚这些员工。这些行为严重超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给职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十九大要求我国要建设法治国家,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这样长期超时工作,对职工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使这些职工得病率大增,身体健康难以得到保证,更不要说生活幸福指数。职工有愿无处说,也无人去关心这些弱势群体。
希望国家政府部门能从工人贴身利益出发,严格要求这些不依法执行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希望这些企业能做个遵纪守法的企业,成为能给工人带来幸福生活的企业。(民建金台区二支部 田霄)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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