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办结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2018-05-31 18:12:52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2018年5月16日晚市交警二大队一中队在汉台区民主街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中,民警现场查获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两起案件中的驾驶员昝某和谢某均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依法对昝某和谢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迅速收集案件证据材料,目前两起案件已移送起诉。...

  2018年5月16日晚市交警二大队一中队在汉台区民主街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中,民警现场查获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两起案件中的驾驶员昝某和谢某均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依法对昝某和谢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迅速收集案件证据材料,目前两起案件已移送起诉。 晚22时许,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陕FXL3**小型面包车驾驶员神情慌张,有故意躲避民警检查的行为,立即引起现场民警的警觉,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后,驾驶员拒不配合检查,随后民警将驾驶员谢某带至汉中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经鉴定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2.86mg/100m1,故谢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晚22时15分许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川A6DV**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重的酒味,民警对其进行了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昝某属于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将驾驶员昝某带至汉中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经鉴定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86mg/100m1,故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提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触犯《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一之规定,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将被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李怡然 )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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