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荣)10月1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完成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目前我省普查工作进入入户调查阶段。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12个市区、107个县(区)都成立了普查机构,共落实普查工作人员2668名,其中专职人员986名。此外,我省还组建了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选聘环保、农业、水利、工信等相关行业和领域的22名权威专家,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省普查办建立了双向联络制度、工期倒排制度、通报制度、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20余项工作制度,为全省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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