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岐山县落实“放管服”减化企业职工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办理程序

2018-09-28 14:56:09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精神,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卫计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对我县符合城市独生子女领...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精神,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卫计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对我县符合城市独生子女领取条件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补助金办理程序进行了减化。补助金发放渠道是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近年来,由于企退人员人事、住所、户籍等变化原因,办理申报手续时,群众有时多趟次才能办结。落实“放管服”要求后,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坚持“谁家人、谁家管”,群众办理补助金时,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社区、企业单位或养老代理机构负责为群众办理申报手续。代办单位初审无误后送县卫计部门复核备案,由养老经办机构按月代发。

  岐山县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报工作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示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办理程序的进一步减化,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是政府从管理型模式到服务型模式的转变。(霍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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