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发展的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动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由此产生的各种纠纷也日益频繁,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因此,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有效维护农民权益和更好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和必要途径。
就目前而言,农村法治建设还处在相对滞后的阶段。一是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农民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了解,也存在因不懂法而侵犯他人权益的问题。二是农村司法机构不完善。矛盾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镇村调解,难以真正解决问题。三是法律服务水平低。群众难以接受到优质和便利的法律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我们建议:
一要切实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要将法治精神的培养作为重中之重,利用文化下乡、网络媒体、村广播大喇叭等形式,加强法治原则、立法精神等的宣传,让法治的声音传遍农村每个角落。二要不断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营造法治氛围。完善成熟的农村司法体系可以有效培养起农村群众依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维习惯,同时,要加强乡镇司法所、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司法阵地建设,有效开展司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法治建设。三要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三官一律”进基层的重要作用,近距离地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及时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同时,为农民群众推荐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然村民更加便捷地获得法律服务。 (李鹏)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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