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全面治理煤炭市场 改善空气质量

2018-08-08 09:07:39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 今年来,潼关县加大打击力度,杜绝有烟煤的销售及民用燃烧,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整合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减煤工作,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来,潼关县加大打击力度,杜绝有烟煤的销售及民用燃烧,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整合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减煤工作,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全县境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制定高能耗、高排放企业退出工作方案,重点压减水泥、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二是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煤炭消费削减任务。落实《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削减任务挂钩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三是深入推进散煤治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带、集贸市场等民用散煤和中小型燃煤设施为重点,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的清洁能源改造,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改造条件的,鼓励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过渡。2018年底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80%;到2019年底,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以洁净型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型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四是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19年底前,所有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五是持续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加大天然气调度力度,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气。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投运前完成清洁化改造,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改造。(通讯员 李娜)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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