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四部门印发《通知》 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2025-11-11 08:23:48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汉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印发,明确从2025学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日前,《汉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从2025学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记者从汉中市教育局了解到,实施春秋假制度的学段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其中九年级只放秋假不放春假。春秋假各3天,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衔接。原则上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2025年秋假安排在11月17日至19日。

  《通知》明确指出,增设中小学春秋假,能有效缓解学生学习压力,家长可利用假期带孩子外出研学旅行,增长见识,增进亲子交流沟通,促进家庭情感培养;学生也可利用春秋假期,走进社区参与志愿服务、到科普场馆开展探究学习、随家长开展劳动体验等,在实践中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假期带来的集中出行需求,可有效拉动文旅、交通、餐饮、住宿、零售等消费,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为春秋假期间确实无法陪同孩子的家庭提供托管服务,开放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科技类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要求学校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不得在假期前后集中补课或调休;放假期间,少布置或不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布置实践类作业。

  《通知》同时要求,在春秋假期间,各级文旅部门要引导各类博物馆、旅游景区开发适合学生的旅游、研学产品,推出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各级商务部门要引导商场、酒店等营业场所丰富假期消费供给,发放“春秋假消费券”、推出“春秋假学生优惠套餐”等。

  (记者 陈卫平)

编辑: 陈戍

相关热词: 汉中 春秋假制度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