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倡议——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共同加入爱鸟护鸟行动

2025-06-12 05:37:55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作为全国重要的鸟类繁殖地及迁徙通道,陕西目前分布鸟类达56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23种、国家二级99种、省重点保护21种...

  首席记者 龚伟芳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局获悉,作为全国重要的鸟类繁殖地及迁徙通道,陕西目前分布鸟类达56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23种、国家二级99种、省重点保护21种。鉴于鸟类在维护生态平衡中的关键作用,省林业局发出倡议,呼吁大家积极学习了解保护鸟类的法律知识,共同加入到爱鸟护鸟行动中来。

  传统笼养鸟已升级 个人饲养要注意

  据介绍,画眉、绣眼、百灵、靛颏等传统“四大笼养鸟”已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无证饲养即违法。

  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属于保护动物,但已纳入标识试点,个人可以购买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个体作为宠物饲养,但不能用其进行人工繁育,开展经营利用活动。

  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玄凤鹦鹉),其饲养和交易均无需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猎捕杀害或出售国家保护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今年春季,演员李现现身北京公园拍鸟的视频刷爆全网。其身着休闲装、头顶鸭舌帽、手握长镜头的场景,先是被网友调侃“顶流明星与大爷抢地盘拍鸟”,随后更是被生态环境部转发点赞,冠以花鸟使之名。明星出游引发观鸟行为破圈,也让观鸟热度再次提升。

  然而如何正确观鸟,很多人并不清楚。陕西省林业局相关人士提醒,使用长焦镜头或望远镜,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播放鸟鸣录音诱拍,避免干扰鸟类正常活动。

  同时,发现受伤鸟类时,立即拨打属地林业部门电话,勿擅自喂食或处理;遇幼鸟掉落,可先观察亲鸟是否在附近,切勿盲目“捡回家”。

  此外,不购买国家保护鸟类及其制品,如发现非法交易请拨打举报电话:029-88652000,切勿随意“放生”,私自放生外来物种可能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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