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加油机计量器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商标侵权……10月24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批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破坏加油机计量器具准确度
2024年4月21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柞水县杏坪加油站有1台电脑装有控制软件,可通过电脑操控改变加油枪计量流量实现作弊。经现场检定,2台加油机的3把加油枪误差值均超过规定范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税控燃油加油机、加油机控制后台电脑等,罚款13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2024年3月14日,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宝鸡唯鑫德商贸有限公司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后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购进赛鸽牌电动自行车10辆,其中8辆将鞍座加长至558㎜并加装后靠背;6辆改装了铅酸电池,改装后整车质量达到59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61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废品回收站使用作弊电子秤
2024年6月14日,群众举报称某废品回收站使用的电子台秤具备作弊功能。安康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回收站经营者郭某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在用的1台T电子台秤可通过遥控器改变称量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被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办理主体登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干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糖果
2024年1月16日,群众举报称延安市宝塔区孙某干果店销售假冒“阿尔卑斯”糖果。延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库房内存放有涉案糖果96箱。
经鉴定,上述糖果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糖果、罚款1907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电梯公司未按规范进行电梯维保
2024年4月25日,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根据合同约定,西安富威电梯有限公司为某超市提供电梯维保服务。
经查询电梯维保记录和监控录像发现,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紧急停止开关、扶手带运行速度、梯级或者踏板开关等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被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电缆公司生产不合格电线
2024年4月25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西安银亮电缆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生产的“奥斯特-无卤低烟阻燃绝缘电线”无生产企业名称,标注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当事人生产的“德国·郝伦斯-铜芯无卤低烟防火电线”无生产厂厂名、厂址。
经检验,“奥斯特-无卤低烟阻燃绝缘电线”不延燃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线、罚款5110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2024年3月13日,神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神木茅小茅商贸有限公司在售的6瓶白酒涉嫌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日,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认定上述6瓶白酒与该公司产品防伪特征不相符,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2475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南江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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