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气象台7月16日13时16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目前西安市周至县局地降水量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仍将持续,预计未来6小时内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西咸新区等区县的部分地方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其余区县将出现20-40 毫米的降水。
为切实做好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根据《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6日13时4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区县、开发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在关注各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气象、水文、水务、应急、城管、住建、资规、交通、公安、文旅等部门加强值班值守,部署本系统防汛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2)市气象局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频次,响应期间分析雨情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市防指更新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3)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做好洪水预报预测;响应期间分析汛情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市水务局更新预报。
(4)市水务局督促本行业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和危险区人员清理工作;密切监测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水务部门,提请基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并进行妥善安置;对易积水点做到包点到人,集中设备及时加强积水抽排。
(5)市资源规划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关注降雨情况并及时提醒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6)市住建局组织排查管辖范围内房屋、在建工地、地下空间等的洪涝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7)市城管执法局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加强清理路边进水口,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保障排水顺畅;督促、指导做好管辖范围内行道树木、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相关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8)市教育局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做好防汛工作。
(9)市公安局密切监视道路积水及交通运行情况,做好已发生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况对积水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在全市交通诱导屏上播出预警和抢险救灾信息。
(10)市人社局督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视情况暂停室外教学和工作,保障在校师生和务工人员的安全。
(11)市交通局协调做好应急运力的准备工作;组织做好管辖范围内在建交通工地等的防汛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12)市文化旅游局指导区县(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加大沿山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的安全管控,督促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文化场馆的群众转移避险。
(13)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根据本单位职责做好防御和抢险救灾准备。
(14)相关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防汛办)领导坐镇指挥,及时启动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转移安置受威胁区群众,落实相关封控措施;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调试好卫星电话,保持在线状态。相关区县(开发区)防指每日7时和19 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上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示,各区县、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导;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的变化,提前分析研判、发布预警,重点区域及时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坚决果断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人员;要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和水库、淤地坝安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记者 骆妍 实习生 张效菲)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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