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安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正式实施。这部规定是陕西省首部地级市气象法规,也是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安康市在暴雨灾害防御方面迈入了法治化轨道。
立法背景显示,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30年来,暴雨灾害给安康市造成了超过95%的气象灾害损失,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制定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科学有效应对暴雨灾害,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制定这部具有针对性的法规,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早在2023年初就将暴雨灾害防御作为自然灾害防御的立法切入口。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该规定终于在2024年2月27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二十三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其中,第四条明确了市、县、镇、村四级政府职能职责,第五条至第六条规定了市、县、镇三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第七条至第十条对预警信息管理、预警信号等级和预警信息传播提出了具体要求。(少宾)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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