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

2022-04-14 05:46:25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预案》明确,参照国家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即日起执行,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科学、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次生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2017年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7〕100号)同时废止。

分级: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预案》明确,参照国家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经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成立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级别与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对应,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研判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级:研判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三级:研判可能引发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四级:研判可能引发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预警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审签制。发布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学校和医院等特殊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播发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

  《预案》明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达到一般级别,经研判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时,由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市级Ⅲ级响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牵头部门迅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展趋势做出研判,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协助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达到较大级别,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等条件时,经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成立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启动市级Ⅱ级响应。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迅速健全完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体系,明确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态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达到重大以上级别时,由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启动市级Ⅰ级响应。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搭建功能齐全的应急指挥专业场所,加强应急指挥与协调的力量,全力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受威胁人员,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积极组织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设置警戒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相关证据。根据需要请求邻近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向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保障:调度值班电话须24小时专人值守

  《预案》明确了应急保障措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堵漏、吊装、危险化学品转运、燃气、毒害品、易燃易爆、腐蚀品应急处置及其他有专业特长的应急处置队伍相关资料、信息。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队伍应接受市危化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

  资金保障方面,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事故应急处置中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完善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储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时所需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市卫生健康委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储备应急医疗物资。

  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依托应急指挥平台,市应急救援平台应与省应急救援平台以及区县(开发区)应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调度值班电话(86513232)须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端)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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