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物业服务管理有新规

2021-06-02 00:40:50  来源:新华网  


[摘要]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日前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和标准的,不得按照约定的等级和标准收取费用。...

  新华网西安6月1日电(记者许祖华)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日前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和标准的,不得按照约定的等级和标准收取费用。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等级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视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人在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基础上,可以根据业主需要,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高品质、多样化服务。

  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条例还规定,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响应预案和其他管理措施。物业服务人承担应急保障工作的必要支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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