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2018-06-15 10:11:43  来源:西部网  


[摘要]  继6月3日、6月8日我省通报了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之后,6月14日,我省继续通报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分别是:...

  继6月3日、6月8日我省通报了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之后,6月14日,我省继续通报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分别是:

  1.宝鸡秦安锻造等7家企业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装备,长期未按要求淘汰到位,环境污染严重。宝鸡市将整改工作与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相结合,建立部门联动、主体责任、三级负责、举报奖励“四项机制”和核查、台账“两项制度”,重点对钢铁、煤炭、水泥(含磨机)、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依法依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宝鸡市对认定为“地条钢”的秦安锻造等6户企业,拆除其轧机、除尘罩、生产平台及轨道等落后装备;拆除了宝鸡鼎昌铁业108立方米炼铁高炉主体及热风炉、重力除尘等相关配套设备;拆除了宝鸡市秦星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鸡峰水泥有限公司的3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磨机,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4万吨。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对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厅级2人,处级7人。

  2.西安市临潼区益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台感应电炉等落后产能长期未淘汰,污染严重。临潼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西安益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对8台感应电炉、4个除尘罩、操作平台、轨道、变压器、轧机等进行拆除清理,并制定了后督察方案,严防死灰复燃。

  3.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咸阳市委托第三方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新建了日处理2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备托管企业的监管,实现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同时,咸阳市还举一反三,对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在兴平等8市(县)新建运行了渗滤液处理设施。

  4.咸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违规征收排污费。咸阳市政府重新印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企业排污费征收的通知》,废止了越权下发的《关于全市煤炭生产企业收费项目实行统一收费的通知》中的相关条款,纠正了违规征收排污费行为,并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煤炭生产企业排污费征收不再由市财政局、各县煤炭收费机构负责,由环保系统按环保法律法规征收。

  5.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和王寺街道办等城乡接合部大量冶金、塑料、建材等小企业污染严重,行政区域内延长石油子午轮胎厂异味污染、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公司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处理,群众反映强烈。西咸新区对这些污染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共摸排各类污染企业339家,已清理取缔317家,停产整治22家,并对行政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认定“散乱污”企业887家,已整治534家;依法取缔了大古城村煤厂,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解决了生活污水渗坑排放问题;督促延长石油子午轮胎厂新建成23条复合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废气净化器及喷淋塔、油烟分离器、箱式离心风机等设备,对密炼车间废气实施深度治理,排放废气已达标。西咸新区对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公司垃圾焚烧项目落实了24小时禁烧监控,并于2017年9月底在新址启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6.安康市旬阳县居金塬矿业等企业未配套建设尾矿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直排。安康市印发了《安康市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督促旬阳县居金塬矿业编制了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设计方案,将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由原来的1056立方米扩大到1536立方米,新建了一套渗滤液废水回用系统,使尾矿废水全部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通过对尾矿库上下游地表水取样监测,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记者乔佳妮)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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