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法院的法官在“高墙”内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周红与被告李强(均系化名)于2010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春,李强因毒品犯罪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这使夫妻关系雪上加霜,周红便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办案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赶往监狱与李强谈心,对其进行询问、疏导。
数日后,待双方情绪平稳,办案法官为他们开展了“高墙”内的离婚纠纷案调解工作,力求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好。
调解过程中,李强通过视频看到妻子憔悴的面容后,瞬间红了眼圈,并对自己的过往所为后悔不已。经过冷静思考,李强意识到这样下去只会给妻子和女儿带来更多的伤害,便同意离婚,并把自己名下车辆转给周红。
这是一起丹凤法院以司法利民、司法便民为原则,将法庭开进“高墙”之内,促使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典型案例。接下来,丹凤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更多案件当事人化解心结,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李瑞芳 魏娇娇)
编辑: 史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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