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21-01-04 10:38:25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摘要]12月28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汉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饶猛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办副主任赵智慧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2月28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汉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饶猛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办副主任赵智慧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聚焦依法严惩、打伞打财、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持续发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7件978人,依法批准逮捕884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8件1030人,经审查,依法认定黑恶犯罪提起公诉47件96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9件540人,恶势力犯罪38件420人,受理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

  积极探索“一院受理,分案办理”机制,实行重大涉黑案件异地管辖、市院提、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等措施,由市院领导包抓督办、基层院检察长亲自领办,依法起诉了余彦新、叶礼芝、张世衡、朱历军、苟少森、李群、陈凯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侦查等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141件次,在审查黑恶案件中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09人,不起诉25人,追捕36人,追诉32人,纠正遗漏罪行57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有效分化瓦解黑恶势力。今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4人,适用率达65.37%。

  坚持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落实“签字背书”、线索移交、双向反馈等制度,翻查刑事案件9480件,摸排、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违法违纪线索163条。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侦查和批捕起诉职责,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案7人,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涉黑涉恶“保护伞”15人,起诉24人。坚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对涉案财产有关事实证据的收集审查,向法院随案移送涉黑涉恶案件查控财产17.59亿元,并清单式移交了一批股权、债权类涉案资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为实现“黑财清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结合起诉的黑恶案件,针对社会治安、自然资源、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持续推进行业治理。截至目前,累计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治。

  坚持边扫边建、边治边建,紧扣“六建”任务,聚焦长效常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5项,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赵光锐 记者 张大鹏)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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