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12-29 14:48:56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摘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中市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严惩黑恶犯罪不手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中市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严惩黑恶犯罪不手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该院自2018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4件51人,涉黑案件1件97人,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规定,认定为涉恶案件4件51人,涉黑成员组织犯罪49人,目前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5件100人均已判决。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洋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了案件办理组、宣传组、保障组等。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只有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才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将各业务部门和信访、综治、政治部和办公室均列为线索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常态化、联动式、拉网式的线索摸排,共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9条。建立各内设机构衔接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资源互通,确保职能优化、顺畅。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了《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办法》《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等一系列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沟通协调,搭建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机制,就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源头把关。该院通过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确保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及时准确高效。对于涉黑恶案件,坚持“前期主动介入、捕前建议引导、捕后随时跟踪”,做到每案必提前介入,每案有引导侦查建议,并重点在协助研判案件是否具有涉黑涉恶性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等方面引导取证,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依法有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精准打击能力。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及时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理念,高标准掌握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格审查,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精准打击。

  加强源头治理,舆论宣传上下功夫。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印制扫黑除恶宣传资料6000余册,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及脱贫攻坚走村入户工作予以发放;制作宣传展板5面,在单位大门两侧设立2面宣传牌、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箱;配合县扫黑办拍摄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宣传视频,在机关、广场、体育场等场所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孟凡辉 记者 张大鹏)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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