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精神传销”的把戏:名为卖课实为敛财

2020-12-01 09:34:54  来源:检察日报  


[摘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这起以传播传统文化为名控制学员心灵的“精神传销”案终于水落石出——...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这起以传播传统文化为名控制学员心灵的“精神传销”案终于水落石出——

  揭穿“精神传销”的把戏

  警方在无锡某酒店抓获该组织核心人员及学员80余人

  “该类新型传销活动以心灵控制为主,属于传统传销的变种。但传销的本质不变,建议从层级返利等方面入手,查实相关证据。”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参加案件分析会,检察官章建在会上首先发言。

  表面成立文化公司,宣称带领学员参透“生命奥义”,实则洗脑营销、心理暗示、精神控制,以免费公益课为噱头,引导学员购买天价付费课程等,叶子青等人共牟取暴利计1.2亿元。

  今年9月26日,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叶子青、朱虎溪等8人依法批准逮捕。

  名为卖课实为敛财

  “基于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为人处世的道理。”李女士最近诸事不顺,一条微信朋友圈推文让她眼前一亮。点开一看,觉得内容很对自己胃口,加微信后,李女士报名参加了在无锡某大酒店开展的“五伦净土”免费课。

  “我老婆自从上了那个‘五伦净土’课,家里事情也不管了,动不动连续三四天在酒店白天黑夜开会研讨,说这样心情好。还花几十万元买课,说当了合作人可以拿提成……”说起这个“五伦净土”,李女士的丈夫就一肚子火。

  经调查,这个“五伦净土”组织是以叶子青、朱虎溪等人为核心,以“五伦文化”名义开班授课,对外招收弟子,打着传播佛教、道教宗教、儒家传统文化的幌子,通过对学员心理暗示、精神控制,大搞个人崇拜、神化组织头目,出售高价课程、以“超度”“改名”等借口大肆敛财。

  2017年初,该组织在无锡滨湖成立公司,采用市场部对外发展、学员互相介绍、合作人拉人头等方式,先发展会员参与免费公益课,再通过课程对会员洗脑。以合作人发展下线形式扩大组织规模,设置层级返利方案,形成了上下层级传销组织模式。其间,累计发展合作人100余人,学员1000余人,学员缴纳合作费4000余万元,骗财达1.2亿余元。

  办案检察官说,事实上所谓卖课只是幌子,靠远高于市场价的法衣、法器等周边产品和数目可观的“入门费”敛财,才是这个“精神传销”组织的真正目的。

  揭穿“师尊”真面目

  无锡警方陆续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很快立案侦查。而叶子青等人被抓获后矢口否认自己是传销组织,称开办公司招收学员开展有偿课程、销售周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为此,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同案犯供述、被害人陈述、组织财务流水等证据入手,着重抓住公司发展模式、按人头返利运行模式、骗财主观故意等关键环节进行突破,揭开了叶子青、朱虎溪等人的谎言。

  案情分析会上,检察官总结比对了一系列精神传销常用手段,如打“心灵培训”旗号,以心灵暗示、催眠洗脑等方式对学员精神控制,使学员获得精神满足后,以发展新学员作为带人“脱离苦海”途径,不像传统传销一样单纯依靠层级返利来驱动销售等。如无锡公司宣讲运势分析、养生等所谓免费公益课,同时也宣传介绍后续付费课程。以8至9人为一圆桌小组,市场部员工是每组的“伴读”或“家长”,白天“陪读”,晚上“复习”,以答疑解惑、督促学习为名,实为鼓动学员购买付费课程。

  讲课时,该团伙称叶子青为“师尊”,并将其神化为“释心如来”,可加持能量“天赐神名”,跟着“师傅”“师尊”可以成仙等等,特别青睐家庭不美满或者身体欠佳的人群,对学员投其所好,心理暗示加上精神控制,蛊惑了不少人。

  在办案检察官建议下,公安机关加强审查“洗脑”内容、发展模式等关键特征,最终确定该组织是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今年9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该案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认定“精神传销”层级

  “我们公司返利层级都不超过两级,不是传销。”面对办案检察官的审讯,叶子青、朱虎溪等人刻意从传销层级、返利方式上规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对此,办案检察官早有准备。早在案件受理后,便召开员额检察官案件分析会,以图表、PPT演示等方式汇报案情,进一步厘清犯罪事实、完善证据锁链,围绕主要争议焦点,完整还原案件基本事实,及时确定了组织运营模式,以客观证据界定传销组织犯罪构成,包括洗脑内容、层级架构、返利模式、人员分工责任等。审讯时划分重点,结合整理在案证据,办案检察官发现,该组织发展下线为招徕“合作人”,学员从10万元到50万元分四个等级缴纳合作费,即成为“合作人”,虽然“合作人”可获取课程免费名额、购买产品额度及发展下线提成,但绝并非等价交换,课程及商品价格畸高,仍属变相“入门费”。

  2019年底,叶子青等人调整了返利模式,新模式下,30万元到50万元级别的“合作人”,发展直接下线、间接下线均可以获得提成,返利层级特征更为明显。

  “你们以发展下线方式不断传播,属于‘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的一种。即使有意规避了刑法规定的三级返利传销模式,比传统传销模式更隐蔽、更不明显,但你们组织传销的性质是不变的。”面对提审时检察官有理有据的驳斥,犯罪嫌疑人懊丧地低下了头。

  目前,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通过梳理资金账户,及时查扣涉案财物,追赃挽损,已先后冻结查封价值上千万元的资金、房产、车辆等。(郭筱琦 章建)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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