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对已起诉至志丹县人民法院并已判决的11起涉恶案件逐案进行了回溯核查。
此次核查工作,由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院检委会委员及办案检察官参与,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办结的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每名办案人逐案汇报,重点核查是否有公职人员涉案、是否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经过全面核查,未发现涉恶案件中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已逐案形成了自查报告,同时,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行为,已将违纪线索向相关部门移送。
检察长何武荣表示,回溯核查工作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是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的一次检验。业务部门要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对本院办理的案件也进行一次全面评查,标本兼治,不断自我修正、完善、提高,形成办案和自查工作同步的良好局面,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王延峰 赵福玲)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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