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抗疫及复工复产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府谷三道沟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实行“常态+错时”机制,突破常规整治酒驾时间、路段,通过“常态行动”和“午间整治”,减少整治酒驾行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遗漏,严厉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一日之内查处三起酒驾违法行为。
4月28日13时10分许,执勤民警在庙沟门镇前桥头附近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陕K 97**D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刘某涉嫌饮酒驾驶,抽取血样送检,检验结果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8㎎/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13时24分许,执勤民警在同样的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驾驶人翟某涉嫌饮酒驾驶,抽取血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翟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48.67㎎/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核实,该驾驶人翟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无证驾驶。
13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同样的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号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涉嫌饮酒驾驶,抽取血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67㎎/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核实,该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该驾驶人翟某、王某酒后驾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分别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府谷交警温馨提醒:目前,疫情已得到控制,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复工复产和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张春恒)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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