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 心存侥幸 一男子“二次酒驾”被府谷公安交警查获

2024-05-22 16:26:41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5月17日早上,李某驾驶一辆陕K小型轿车,行驶至庙沟门镇后桥头附近路段处,被府谷县三道沟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5月17日早上,李某驾驶一辆陕K小型轿车,行驶至庙沟门镇后桥头附近路段处,被府谷县三道沟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在对李某血液采样进行血醇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2.7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该男子曾在1997年4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过,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政拘留10日,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府谷公安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通讯员 张春恒)

编辑: 张洁

相关热词: 二次酒驾 府谷公安交警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