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无法租住押金能要回吗?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2020-03-05 08:57:57  来源:华商网  


[摘要]贾女士家住西安雁塔区,工作在碑林区,2019年9月,贾女士在和平门附近租了一间房,每月450元,租金押一付三……...

  签了一年租房合同

  因疫情防控想退租要回押金遭拒

  贾女士家住西安雁塔区,工作在碑林区,2019年9月,贾女士在和平门附近租了一间房,每月450元,租金押一付三,租期一年,第二次房租交到今年3月15日。贾女士说,元旦后她就回到雁塔区的家中居住,期间只到出租屋里拿过两次东西,之后受疫情影响,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她没有住过出租屋。

  今年2月,贾女士就向房东表达了退租的意向。近日,她抽空将出租屋打扫干净,并拍了视频发给房东,表示想送还钥匙,但房东一直不接电话。“昨天,房东回电话说让下午过去把两个月水电费交了,我跟父亲过去后,房东说押金不能退。”贾女士说,虽然合同上的租期为1年,但合同也约定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免责,现在剩下的房租她不要了,就想要回押金,但房东告诉她,要搬走就需要再找到一名新房客才能退还押金。

  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房东王女士。王女士称,因贾女士违约,所以不退还押金。“我和她订了一年期合同,现在她住了半年就要走,所以肯定是违约,违约就要扣押金。疫情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是由国家规定的,如果有相关规定,那就按规定办。”

  >>律师: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再走法律渠道

  那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租房押金能退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开解答的疫情的相关法律问题中,指出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虽然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未必因不可抗力合同必然解除。当事人一方以《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合同法》规定,结合合同种类、性质、预期利益、履行情况、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妨碍合同履行程度等,综合判断合同是否应当解除。

  本案中,贾女士虽然在2月份无法居住租赁房,但3月起各小区解封,可以居住,疫情即将过去,后期双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因此,贾女士要求解除合同,不能仅依据疫情的存在,还要综合考虑疫情对双方履行合同的影响大小,后期双方合同是否还能继续下去等。

  赵良善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确实协商不成再起诉于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公正裁判。押金的退还是建立在合同解除的基础上,如果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就不存在押金的退还。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也表示,此次疫情确实属于不可抗力,但不可抗力出现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自动解除。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后续履行造成的影响不严重,疫情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现有分歧;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后续履行冲击严重,合同解除,法律上会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华商报记者 蒲阳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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