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锐卓等5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间,该组织以开设赌场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还通过投资KTV、煤矿工程等多种手段聚敛钱财,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同时,该组织通过支付组织成员相应报酬、提供住所、活动经费、出国出境、安排承包煤矿工程等方式,豢养组织成员,笼络人心,维系组织发展。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郭锐卓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判决被告人郭锐卓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9名被告人均判处相应刑罚。(记者 许鹏 通讯员 艾晖)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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