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了≠酒醒了 阎良交警查获2例“隔夜酒”酒驾

2019-10-24 08:47:35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前一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会不会构成酒驾?阎良交警查获的案例明确告诉你答案。...

  西安新闻网讯 前一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会不会构成酒驾?阎良交警查获的案例明确告诉你答案。10月23日记者了解到,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近日处理3起酒后开车案件,其中两起都是因驾驶员喝“隔夜酒”导致,等待驾驶员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许,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在阎良区阎南路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陕A35***牌照车辆的秦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查,秦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上午10时许,铁骑中队在辖区利用集成应用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工作时,在前进东路对一辆陕A09***小轿车例行检查,驾驶人王某说话时有明显酒味,王某遂被带回。经查,王某也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23日记者从阎良警方了解到,秦某某、王某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二人都以为经过一晚的休息,第二天开车不会出现问题,没想到还能被测出酒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前一晚上饮酒,次日早上开车怎么仍会达酒驾标准?阎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精代谢因人而异,有些人经过一晚上的休息,酒精会全部代谢,有些人则不。所以,酒驾“高压线”千万触碰不得,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喝酒”。

  除了查获上述两起隔夜酒驾外,阎良交警还对一名涉嫌酒驾且不配合执法的驾驶员执行逮捕。

  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执勤中队在阎良区振兴街道办阎南路清河桥处设卡盘查。当晚9时许,一辆白色轿车即将经过卡点时突然掉头,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辆车停车,车主并未停车。执勤交警随后将车截停,并多次要求驾驶员曹某下车接受检查。满身酒气的曹某拒不配合检查,造成现场极度混乱。执勤交警按照工作流程对曹某采取制服的过程中,遭强烈反抗,一名执勤人员大拇指被咬伤。接报警后,振兴派出所民警协助执勤交警将曹某制服并送医院采取血样。经查,曹某当晚驾驶轿车时血醇浓度达到94.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10月23日记者获悉,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对涉嫌醉酒驾驶和妨害公务罪的曹某执行逮捕。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志杰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阎良交警 隔夜酒 酒驾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