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投诉,经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核查,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入库工程业绩“洋县高铁站广场道路工程”,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入库工程业绩“洋县金沙湖景区环线公路照明工程”均为虚假工程业绩,省住建厅近日对2家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通报。
省住建厅依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决定对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予以通报,删除2家企业已入库所有工程业绩信息(确属真实工程业绩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重新录入),将2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发布期限为3年,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发布期限为6个月。省住建厅强调,不良行为发布期限内限制其市场准入,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变更等业务。(通讯员 吴桐 记者 海花)
编辑: 罗亚秀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