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小河口镇村民尹某酒后驾驶着自己的二轮踏板摩托车被交警查处,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商洛市山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尹某,男,现年29岁,陕西省山阳县人,家住山阳县小河口镇。晚上22时左右,尹某饮酒后驾驶着自己无驾驶证、无交强险的二轮踏板摩托车载着李某在路上行驶,与刘某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会车时相撞,造成尹某和李某两人受伤。经鉴定,尹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15.13mg/100ml,系醉酒驾车。
经过山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尹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鲁 炜)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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