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售房开发商状告业主案”昨日二审

2018-08-15 08:48:20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8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闻天科技”)与业主李女士购房纠纷一案。李女士希望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双方围绕各自观点提交了相关证据。当日庭审结束时未作宣判。...

  ■律师提醒:买房者应综合考察房地产信誉度

  □ 记者 吴军礼 刘舒雁

  8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闻天科技”)与业主李女士购房纠纷一案。李女士希望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双方围绕各自观点提交了相关证据。当日庭审结束时未作宣判。

  业主怀疑开发商想“不当得利”

  2016年4月,李女士与闻天科技签订了一份《紫杉庄园内部认购合同》,认购了紫杉庄园一套面积200平方米的住房,并一次性交付房款120余万元。今年2月,开发商以“双方在签订内部认购合同时未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为由,将李女士告上了长安区法院。法院判决认定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无效。另外11名购房业主,也被闻天科技以同样理由诉诸其他区法院。

  据澎湃新闻报道,开发商称起诉业主并非因房价飞涨而谋取暴利,而是因为2016年房管部门要求其清退违规出售的房屋。但清退工作因故未能完成。开发商称自己被设计了圈套——在其资金短缺时,与其合作的接盘营销方西安嘉兴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公司”)股东、员工及朋友以内部认购形式,全款七折购买了闻天科技开发的“紫衫庄园”(现名“龙湖·双龙原著”)10套联排别墅住宅。

  “我的诉求一直是要回房子,我们买房子就是为了改善住房。”李女士对本报记者说,“当时购买房子时,好多联排别墅在品牌、位置上都比这个项目好,但这个项目可以折扣,最后多方权衡才决定全款购买。”李女士认为,开发商卖房很可能是解决资金短缺的权宜之计,根本没有考虑预售证问题。如今“出尔反尔”,是想趁着房价高涨后“不当得利”。

  买房要考虑降低购房风险

  澎湃新闻引用公益律师郭乘希的观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没有预售证,与业主所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但购房人的身份不影响纠纷处理。对违法开发商的处罚,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合同关系也没有关联性。开发商在2016年没有清退房屋,一直利用无效购房合同占用购房者资金,因此开发商应对购房者承担签订无效合同的过错赔偿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开发商先卖房,再以没有预售证为由试图收回房子的案例并不鲜见。

  2015年,石家庄一市民认购了一套东岸尚园小区的商品房。三年过后,开发商以项目不具备五证为由,请求法院裁决确认其与业主签订的认购协议无效。今年8月,相关街道办事处认为,认购协议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仍还有一定的约束力,并表示会帮业主与开发商协调。

  2016年,西安市民葛女士认购了丈八东路与东仪路附近的感恩时代广场一套房子,并与开发商西安华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同时双方约好具体网签时间。但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预售证,网签被一拖再拖,最终未能履约,后来开发商起诉要求解约。今年8月,开发商华峰置业书面又向雁塔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8月6日,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邵美利认为,这些案例都透露出购买无证房的风险。买房一定要买五证齐全的项目,并优先考虑现房。购买期房则要选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楼盘,以防资金断裂等隐患。

  “现房虽然价格会高,但问题要少得多。”邵美利建议,“买房前还应在网上查询房地产基本信息,以及是否涉诉等,综合考察其信誉度,从而降低风险。”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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