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2025—2026学年度全国计划选派13606名教师到“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其中陕西计划选派713名(初中242名、小学437名、幼儿园34名)。
选派教师主要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实施范围继续聚焦脱贫地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等地区倾斜。
在选派要求上,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区提供服务,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在选派形式上,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同时,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完善政策与经费保障,确保支教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补助。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群众新闻记者 郭诗梦)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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