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江流域相关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2025-03-01 07:49:33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3月1日起,我省长江流域相关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 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水库等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执行专项(特许)捕捞有关规定

  为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3月1日起,我省长江流域相关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这是记者2月28日从全省2025年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同部署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悉,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渔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水库等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执行专项(特许)捕捞有关规定。

  本次活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3月1日至5日,集中开展全省2025年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进行排查处置。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2025年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疏堵结合规范休闲垂钓行为。针对汉江、嘉陵江、丹江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鱼类繁殖集聚的重点水域和相应时段,加强巡航执法检查和实地驻守盯防,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深挖扩线,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侦办,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防,强化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大跨界水域巡航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确保禁渔期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积极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郑芸瑄说。

  (记者 张佳仪)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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