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以参与有广度、措施有精度、服务有温度为目标,全力护航全省3677名孤儿、709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21.9万名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持续提升全省791.68万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抓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形成了强有力的未保工作领导协调推进机制。”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8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推进市县级未保机构、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儿童之家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5个,基层未保工作站442个,儿童之家2050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382名,村(居)儿童主任20296名,市级未保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省全覆盖。
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需要家庭关怀的现实心理需求,指导有条件的机构、社区工作人员,探索打造类家庭服务模式,完善儿童心理和情感体验,促进其健康成长。
郭惠敏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从1400元/人月提高到1800元/人月,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贴标准同步提高,困难家庭儿童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其他家庭儿童标准从70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进一步兜牢织密两类特殊儿童群体保障网,让孩子们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健全完善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并将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阶段或高中阶段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同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入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100%给予救助。
郭惠敏表示,下一步,将尽快完善家庭、学校、网络、社会、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同时,由省民政厅联合14部门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陕西省儿童之家(示范)建设和运行基本规范》,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夯实基层工作力量,织密织牢儿童的“保护网”。(记者 王嘉)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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