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高考报名相关通知发布 严查以虚假信息建籍、挂籍、人籍分离行为

2023-10-21 08:10:04  来源:西安晚报  


[摘要] 10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相关通知发布,明确报名条件、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明确五种情况下不得在陕报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资格审查造假等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10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相关通知发布,明确报名条件、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明确五种情况下不得在陕报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资格审查造假等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高考报名有哪些要求?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须同时符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的: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2025年高考报名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随迁子女报名要求: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这些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五种情形不得在我省报名: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记者获悉,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将对这些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将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者须从5个科类选报一类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报。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往年被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报名详细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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