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陕西婴幼儿照护机构用水执行居民价 此前省政协月度协商提出具体建议,委员表示期待利好政策落地见效

2022-11-29 08:37:33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 记者 唐冰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关于对城镇供水价格进行分类细化内容部分,《实施细则》从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出发,将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学和幼儿、婴幼儿生活用水,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婴幼儿照护机构用水价格问题此前受到省政协关注。2019年8月22日,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商议政。在会后形成的月度协商座谈会情况报告中,省政协建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同年12月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与学校、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策支持,减轻照护机构运营负担,进一步推动照护机构良性发展,使其更好服务社会、服务有需求的家庭。”省政协委员、陕西省婴幼儿照护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越群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大部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使用场地为租赁的商业场地,用水价格普遍执行所在物业方商业用水价格。

  “如果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我们的用水基础成本大概可以节省一半左右。”西安凯乐成长花园梁园长说,按照西安市《关于婴幼儿照护机构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备案通过的托育机构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但由于落实层面牵扯不同部门和物业方,目前西安凯乐仍按照物业方规定的商业用水价格每吨6.3元缴纳用水费用。

  “政府针对托育服务机构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保障,但从目前执行结果来看,并不是很理想。”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会长任立介绍,今年1月下旬至2月初,协会依托各地托育行业协会、托育头部企业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针对托育机构的线上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较为困难。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许多托育机构还面临房租、人力等生存压力。“据我们调查,目前享受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的机构仍为少数,我们也期待《实施细则》的出台能推动这项利好政策惠及更多托育机构。”

  王越群认为,育儿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几年,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需求强烈,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从无到有发展成为新兴行业,但要健康发展、从有到优,还需结合实际,按照新时代标准,既着眼当下又考虑长远,综合土地、住房、财政、金融等多方因素,出台体系性配套政策,以政策的落地见效解决机构发展的后顾之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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