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治水·碧水兴城” 西安市总河湖长令发布!

2021-07-01 01:23:26  来源:西部网  


[摘要]“全域治水·碧水兴城” 西安市总河湖长令发布。...

  各级总河湖长、河长、湖长,各相关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顶层设计,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4月3日,省总河湖长刘国中、赵一德签发陕西省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深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各级河长、湖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总河湖令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河湖水系综合管理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制度优势,按期完成以全域治水工作为重点的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山水之城、生态西安,以优异的成绩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助力全运盛会。

  一、按期完成“全域治水·碧水兴城”建设任务。“全域治水·碧水兴城”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市级河长湖长要把推动“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点,加强协调督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区县级河湖长要紧盯责任河湖重点项目进展,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基层河湖长要积极配合,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良好环境。市财政、资规、生态、住建、城管、水务、西安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积极配合、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区县、开发区要凝聚力量、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全域治水·碧水兴城”建设进度,12月底前高标准完成2021年度101项全域治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打造一批“堤固、岸绿、水清、洪畅、景美、管理有序”的示范河湖。

  二、加大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力度。要加快河湖水域岸线利用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的审定工作,12月底前印发泾河、浐河、灞河、滈河、潏河、沣河、涝河、黑河、氵皂河、新河、清河、石川河等12条重要河流水域岸线利用规划。要组织开展新一轮“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修编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区(县)以上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河道管理等单位要全面核查辖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岸线利用项目,对违法违规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对列入水利部、黄委会涉河湖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台账案件,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清理整治,最迟在2021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河道采砂科学规范,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保障全市河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各区县、开发区要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治。各区县、开发区河湖长办要加强暗访督查,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整治成效。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问题查实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按要求每月25日前将“四乱”问题台账报市河湖长办备核。市河湖长办全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暗访督查,加强对水利部、黄委会、省河长办发现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督办。对真抓实干、敢于碰硬,“清四乱”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各级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各相关部门要在河湖长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化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推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重大问题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要以时不我待、真抓实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深入落实,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此令。

西安市总河湖长

王 浩 李明远

2021年6月29日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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