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汉中市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庭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2月,李庭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宝鸡市扶风县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李功顺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9年11月,李功顺受到留党察看2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双乳派出所所长余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4月,余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4.渭南市大荔县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助理工程师蒙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20年5月,蒙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5.陕西天润金属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张建炜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10月,张建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5起问题均发生在节日期间,相当一部分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真正形成,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张 鲸)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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