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期两年,旨在加大力度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办法》提出,建立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入库或自愿申请,或通过金融机构推荐申报,但必须具备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具有较强科创属性、生产经营依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省上市办对后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上市进展,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指导培育服务。设立陕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对后备企业股权进行“接转”投资和“领投”增信。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将后备企业列为投资对象。
对后备企业的财务要求,坚持“宽进厚育”“重在培育”原则,并引入估值标准,将暂时未盈利企业纳入培育范围,争取我省每年重点培育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达到百家左右。(张武辉)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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