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经济案件483件822人

2020-12-09 08:35:41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市场主体等各方合力参与和推动。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继出台相关文件,从政策层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 记者 唐冰

  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市场主体等各方合力参与和推动。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继出台相关文件,从政策层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政策活力在于落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陈晓莉提出了《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提案。围绕“政策如何实施实现?如何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要求落地见效?”,陈晓莉建议,应定期研究提议制定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及时收集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共同分析民营经济法律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应组成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常态机制。

  针对委员提案内容,在日前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的提案办理座谈会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麟说,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省高院制定了《金融商事纠纷证据规范指引》,发布了《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探索建立了保护民营经济的六项机制,即创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司法大数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宣传培训机制、建立完善防范风险评估和预警联动机制和加强全省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

  “就我院拟定的《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征集意见,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迪说,根据《合作协议》,省检察院将组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办公室,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联合办公室更加迅速、精准地反映问题、寻求司法帮助,这将有助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发挥检察职能。

  据葛迪介绍,在依法惩治破坏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等经济犯罪方面,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经济案件483件822人,审查起诉经济案件715件1357人。对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普通刑事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推行专案专办、快诉快捕。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9件,监督立案率70.91%,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8月18日,省司法厅印发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就进一步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能力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开展个性化、定制式、一揽子法律服务,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常态机制。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表示,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完善与省工商联建立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实现“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目标。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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