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63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线劳动者超七成

2020-11-25 09:05:59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省63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省63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其中获“全国劳动模范”的有48名,为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有15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推荐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全省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我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荐评选中,我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确保个个过硬,整体达标。每名推荐人选均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再经地方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全过程实行差额推荐,优中选优,要求单位无瑕疵、个人无不良。全面征求纪检监察、组织、公安、人社等12个部门意见,确保把在践行“五个扎实”、奋力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我省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突出一线劳动者,在63名人选中,一线劳动者45名,占总数的71.4%,其中处级以下和科教人员14名、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22名、农民工和农村专业合作社人员9名。二是注重先进性,推荐人选中,省部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8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人物2名,院士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5名,三秦楷模2名,三秦工匠9名。三是体现广泛性,63名人选涵盖了宣传、文化、统战、医疗卫生、科教、公安等行业系统。

  本次表彰后,陕西省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达到966人。

  记者 郭军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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