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

2019-09-01 09:42:48  来源:华商网  


[摘要]9月1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开始执行...

  9月1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开始执行。西安市发改委8月31日表示,已启动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正在制定

  为做好有关工作,西安市发改委在收集和了解15个副省级城市物业服务收费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开展了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核算工作。并赴济南、成都等城市进行调研,到西安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了解物业收费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科学测算和充分调研基础上,拟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召集西安市住建、市场监管、城管、交警、市物业协会、城郊六区发改委等部门,对新办法和标准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建议。西安市发改委还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待办法完善后按相关程序尽快出台。

  办法、标准出台前,西安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区按原规定执行

  8月31日,西安市发改委明确以下有关政策,在西安市的办法、标准出台前,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区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省办法》第五条规定,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以下统称“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保持西安市物业服务市场基本稳定,在《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正式出台之前,西安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暂按《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4〕147号)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物发〔2018〕18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权限,西安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6个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标准。其他区县及西咸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标准。

  根据《省办法》规定,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类型物业的收费行为可参照《省办法》执行,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办法》尽快完善相关服务合同。

  《省办法》规范了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的成本构成,明确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待西安市相关办法和标准出台后,按西安市相关办法和标准实施。

  《省办法》这些规定今起开始在西安实施

  根据《省办法》第六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自9月1日起,取消《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2〕259号)文件中关于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及装修期间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等相关规定。

  《省办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承接本小区物业的承接查验报告,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布图,明确车位权属,便于业主查询。

  西安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省办法》以上规定9月1日起开始在西安实施。

  各地市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过渡性文件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8月8日在省发改委官网公布,华商报于第一时间采访了省发改委工作人员及业内专家,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详见8月9日A03版)。

  根据省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的解读,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明确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内涵及计费方式;(2)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方式;(3)明确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规范与监督管理。

  据省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从发布到开始执行的时间比较紧,各地市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过渡性文件。省上的办法要落地,最终要体现在各地的实施细则上。 记者 马虎振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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