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2022-03-04 08:57:09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2021年9月,省十二届政协召开第37次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议题进行协商座谈。...

  □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省十二届政协召开第37次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议题进行协商座谈。为召开好此次会议,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组赴我省多地实地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就存在问题征询各方意见想对策。会上,邀请7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组织和群众代表,围绕我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议题作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为探索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力量。

  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政策落地有难度。部分县(市、区)没有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摆到重要位置,合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氛围不浓,整体规划、系统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不够。从调研情况看,普遍存在缺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长远谋划和持续推动。一是发展用地供应不足。县以下的土地指标相对有限,实际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发展的用地指标很少。二是土地制度改革有待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农民及村集体在土地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分享农用地征用增值收益少。三是村集体帮扶有待扩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缺乏有力支撑。

  (二)集体经济后劲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由于原始积累底子薄,不能很好把握市场规律,难以发掘遴选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比较优势产业,缺乏多样化、深层次的探索,发展能力偏弱、收益偏低。产业选择局限在层次较低、融合较差、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受地域、资源禀赋影响,陕北、关中、陕南不同地域,不同村庄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

  (三)内部制度不够健全,管理运营机制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法人地位尚不明确,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项目申请等方面尚未得到普遍认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干部收入、评优、提拔等机制不挂钩或者挂钩不明显,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奖励激励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够规范,重大事项民主程序履行不到位。对村集体资产运营、资金使用等监管不到位。

  (四)外部环境不够优化,发展支撑要素不到位。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缺少具体明确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土地、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税费减免、土地开发、承接项目、品牌创建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困难,人才队伍建设不到位,人才短缺问题突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机构被撤销或合并,职能弱化、队伍老化等问题较为普遍,难以有效指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意见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发展水平。一要抓住党支部建设这个“牛鼻子”,选配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致富能力强的“能人型”“示范性”“引领型”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党支部考核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他们谋划集体经济发展。二要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市县党委、政府要指导镇村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制度,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相关部门要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的同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发挥法人章程在资产管理、利益分配、经营发展等方面的规范作用。三要优化考核评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在乡村振兴质量考核中,应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比重。既要把村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资金使用等作为考核指标,也要加强低收入村转化的考核,推动村级组织更加注重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二)创新发展思路,拓宽村级经济空间。一要为村集体发展引入资本。借助乡村振兴有利契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合理有序、科学适度吸引工商企业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创新乡村资源经营模式和受益分配方式,让企业留得住、集体有收入、农民得实惠,为集体经济全面参与市场竞争营造氛围、拓宽道路。二要放活村域资源使用权限。深入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依法依规将农村沿路空间、沿河空间、村庄内外空间等可开发利用资源的经营管理权赋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要坚持精准扶持、差异竞争。按照城郊结合型、园区带动型、都市农业型、乡村旅游型等类别,加大财政奖补、人才引进、技术推广力度,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等进行合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互利共赢。

  (三)突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在抓好集体经济零收益村转化的同时,更加注重低收入村的帮扶提升。二要健全金融支持办法。有针对性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担保融资具体办法,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要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四)深化改革举措,不断激活内生动能。一要完善股权权能。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加快改革探索、试点示范、逐步推开步伐,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二要鼓励多元发展。引导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开展市场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入股或者参股各类市场主体。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县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混改,实现集体经营性资产多元配置。三要推进政经分离。探索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分开运行,更好地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开展农业生产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股份公司,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集体资源开发、资产经营、资金投资效益。

  (五)加强人才建设,优化农村经营管理。一要注重经管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调剂或聘用等方式,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优先充实到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中,切实解决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偏弱、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二要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突出党的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法规的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的能力。三要注重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村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敢发展、不想发展的顾虑,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意识。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壮大与村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从集体经营性年度盈利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奖励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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