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政协召开“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月度协商座谈会。
省民盟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专家委员会委员陈昌宏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现行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果没有超前的科学规划、管理介入,会使改造后的效果大打折扣。
经摸底调研,老旧小区居民对“室内管网改造”的意愿呼声较高,但在已实施的改造方案中,几乎没有室内管网改造这一项。原因有三点:一是室内管网改造需要自筹资金;二是施工方要入户工作,会对房屋现有装修有一定程度的破坏;三是住户要自行解决施工期间的居住问题。“诸如此类的具体问题,导致一些居民认为政府在做‘面子’工程,对小区改造的整体满意率不高。” 陈昌宏说。
他建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权重作用。考虑不同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如土地空间条件,居民年龄分布等,制定更加精细的政策,充分引入社会资本,明确社会资本在各个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最低比例,并计入考核项,更好发挥政府“引导”而非“主导”作用,完善投入分摊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吸引社会资本的同时,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变片区变大区的创新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街道、社区应引导居民转变思维方式,成立自治小组,实现共治共管。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反映突出的问题,应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告知相关政策及可能引发的后果。基层组织应和设计院充分协商,在制定改造设计方案的同时,会同施工方做出改造相关标准及费用清单,再次征求居民意见,决定是否改造。
还要尽快制定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细则,完善法律层面的问题清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需要制定好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可纠”。同时,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吸收业主代表参与工程现场监督及验收复核工作,加强审计、巡视,确保改造工程善始善终、不留“烂尾”。要明确区分政府、市场及居民的责任清单,不断完善和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后续管理工作。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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