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小市场民生大文章 ——商洛市政协建言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2019-10-17 08:31:40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近年来,随着商洛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四城联创”工作的深入推进,中心城区面积有序扩大,人口逐年增加,环境明显改观,功能日臻完善,市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商洛市政协提案委调研组

  近年来,随着商洛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四城联创”工作的深入推进,中心城区面积有序扩大,人口逐年增加,环境明显改观,功能日臻完善,市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受撤地设市迟、规划起步晚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中心城区原有农贸市场,不管是规划布点、整体建设,还是综合服务、配套功能都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需要。带着对市民关心、委员关切和社会关注的这一民生问题的探索与思考,5月中旬以来,商洛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市级民主党派、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商州区政府,采取市内调研、市外考察,委员议政、群众发声等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题协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受到市民及社会各界点赞。

  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商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实际,统筹协调,克服困难,争取支持,担当负责地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从调研和市民反映来看,委员们认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五个缺失”的问题:一是规划缺失,建设布点不科学。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还未制定出台,已建成运营、在建将运营的农贸市场集中分布在城区东边,通江路以西、龟山及杨峪河片区还未有正式农贸市场规划,明显不适应城区人口分布对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是投入缺失,资金保障不给力。受财政支出压力大影响,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农贸市场建设的资金不多,企业出资、群众自筹建设资金数量有限,支持保障农贸市场建设的资金来源少、渠道单一,掣肘了建设进程;三是功能缺失,配套设施不完善。受土地制约和市民购买生活习惯的影响,已建、在建农贸市场多数为改造提升,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农贸市场周边停车、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安检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场内场外脏乱差等影响市容和市民消费的负面现象客观存在;四是监管缺失,人性化服务跟不上。农贸市场监管服务涉及市区城管、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公安等多个部门,受条块分割及部门职能职责的影响,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清、投入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合力。建成投用的农贸市场内部分摊位长期空置和群众挑担拉车沿街叫卖形成对比,有市无场、有场无市怪象存在;五是机制缺失,规范保障不到位。全市新的商业网点规划尚未出台,农贸市场统一领导和联席会议机制未建立,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资金配套支持办法等规章未出台,规划建成的农贸市场被改变用途现象存在,从制度层面规范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运行不力。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屡禁不绝,应对高铁时代到来,推进商洛“四城联创”工作任重而道远。

  意见和建议

  委员认为,农贸小市场,民生大问题。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规范建设、严格管理、便民惠民”的目标要求,制定条例办法,细化建设标准,落实奖补政策,促进健康运营。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坚持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把手工程”“菜篮子工程”,统筹组织,狠抓落实。建议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商州区政府区长任副组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中有关困难和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牵头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常态化抓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要科学规划,严格执行。要抢抓商洛高铁建设的历史机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照中省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商洛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确保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有机融入、无缝对接。要根据辖区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合理规划城西城南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确保规划科学、布点合理。要结合实际,切实制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近期目标、远期规划,确保规划管实、管用、管长远。对于新建居民小区,严格规划配建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对确实不具备规划建设条件的,可采取规划小型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方式灵活处理,弥补农贸市场建设和供应不足。

  三要多元投资,加快建设。鉴于农贸市场建设公益性强,涉及民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市、区政府应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在资金投入、市场发展用地、税收、用水用电用气、商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降低市场运营成本,并积极引导增设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确保农贸市场周边交通便捷顺畅、环境整洁美观。要因地制宜,加快探索制定商洛市农贸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政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直接投资、产权回购或改造补贴等多种形式,解决农贸市场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借助各大超市的优势,在超市内设置一定摊位的果蔬及海鲜产品销售区,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市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对于已制定规划但尚未开工的临时闲置用地,可先建成临时农贸市场,给予贫困群众、搬迁户及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一定的摊位费减免,真正解决周边群众自产蔬菜等农产品“卖难”问题。

  四要强化服务,严格管理。城区农贸市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涉及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行车安全,且经营业态丰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必须从强化服务入手,实施严格管理。要着力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督促其全面履行市场消防、安全等管理职责,严把商品食品质量准入关,建立完善经营户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惩罚制度,打击欺行霸市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马路市场,减少空壳市场,提升农贸市场经营户的入驻率和利用率。对规划建成的农贸市场严禁擅自拆除,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改变用途。借鉴外地经验,为方便市民买菜和城区周边群众自产蔬菜出售,可在城区大型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和人口居住密集地段设立临时蔬菜市场,落实保洁、质检等监管力量,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允许附近菜农和蔬菜经营户出售交易蔬菜等农产品,确保群众自产新鲜蔬菜卖有场所,销有渠道,收有保障,无后顾之忧。

  五要健全机制,增进保障。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体制,夯实以区为主、市区相关部门合力抓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加快研究制定商洛市商业网点规划、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资金支持办法等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优化建设布局,细化标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引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稳步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现代化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法规,不断增强市民对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教育引导经营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文明服务。切实通过市区共建和划行归市,合理有序、建设开发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逐步形成大、中、小市场相结合,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城区农贸市场体系,更好保障和满足市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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