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史资治 讲好延安故事 ——延安时期地方志工作摭记

2019-12-05 08:27:06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地方志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既是客观的文化载体,又是厚重的历史积淀,历代政权都非常重视、提倡地方志编修。...

  □霍志宏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地方志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既是客观的文化载体,又是厚重的历史积淀,历代政权都非常重视、提倡地方志编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充分重视地方志的存史资治功能,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各级党委、政府在艰苦卓绝的施政条件下,积极开展旧志收集保护工作,并最早在局部执政区域制定方志工作有关法规,为边区建设发挥了独特的明晓地情、辅政资治作用。

  一、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包括地方志在内的历史文献

  陕甘宁边区特别是延安地区,因为历史上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且战乱频仍,修志次数不多,志书存量较少,属于一种稀缺的历史文化资源。正因为地方志价值独特、存世甚罕,在当时较为稀缺的历史文献中就显得格外珍贵,因此颇受党政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重视。

  1939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第一个保护文物的专门文件《关于保存历史文献及古迹古物的通告》。《通告》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地方志,但地方志自然包含在“一切历史文献”中。同年11月2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高自立和边区政府教育厅厅长周扬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各分区行政专员各县县长的训令——为调查古物、文献及古迹事》。责令各县、区、乡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填记古物、文献、名胜古迹三种调查表,对调查所得之古物、文献及古迹暂由所在区、乡或县政府保管,“加以整理发扬,并妥予保存”,并对自愿捐献或出卖古物、文献的群众酌予奖励,对工作得力的政府工作人员亦适当奖励。

  1943年5月,林伯渠送刘志丹烈士灵榇到达保安(今志丹)县城,见到清光绪二十四年侯昌铭纂修的《保安县志略》未印残本上册,如获至宝。谢觉哉代其作序曰:“边区地僻,又迭经兵火,许多县的志书,年久失修,老的志书也散佚得很。边府曾函令各县注意收集,所得还很不全,应继续向各地的故家老人询问或借抄或价买,使各县历史人文地宜的记载,都得灿然可考。”同时嘱告:“如有藏得下册底本的望函送边府续印。这不只搜求旧文献,而是于新的边区建设,大有帮助。”谢觉哉曾先后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副书记、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党团书记、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参议长等职。

  解放战争后期,国民党军节节败退,人民解放军向西北各地乘胜进军。1948年3月,边区政府、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西北局又及时发布保护各地文物古迹的布告。布告规定,在新解放区,对于贵重文物,如古版书籍、宗教经典、地方志、风土志、各种调查统计图表、碑帖、雕刻及其照版等,应由军队政治机关或当地县委、县政府负责征集,并开具清单派人护送西北局宣传部统一保管。

  二、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区域尝试开展地方志工作

  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相对比较和平的环境局部执政,把陕甘宁边区视为新民主主义的“试验区”“示范区”,开展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边区有识之士也提出了编修志书、年鉴的设想,边区权力机关通过行政法规把修志列为政府职责,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进行了地方志工作的最早探索。

  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教育厅提出“成立地方文物保管委员会编修地方志人物志案”,张仲实等提出“编修边区志或年鉴案”提案,大会以143票获得多数同意,通过审查意见。虽然囿于当时战争环境和财政状况,修志工作未能开展,但修志工作的建议能在边区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说明边区权力机关对此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实属难能可贵。

  1942年1月,由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公布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第三科掌理教育行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民教馆、图书馆、公园、古迹、编修县志及其他文化建设事项。”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修志工作写入政府职能,边区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层面。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过程中,开始注重修志工作,并对修志工作的责任主体作出规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地方志事业最早的制度安排。

  三、读志用志,知地情察民风资治理

  地方志独特的“官修”“政书”特点,客观上保证了志书的权威性和连续性,并以其鲜明的地域色彩,成为地域文化最丰富的载体、最厚重的积淀,是延安干部鉴古知今、了解熟悉陕北地情民风的重要途径。

  1941年6月3日,西北局发出通知:“为着更好地熟悉与从历史上来考察各地具体情况与特点,以加强对各地工作领导起见,西北局特于秘书处设立材料研究室,专负猬集过去及现在各种材料以资参考。”通知列出要求各级党委收集整理的材料若干项,其中第一条就是“各县县志、名人烈士传及歌谣等”。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更是强调:“我党现在已是一个担负着伟大革命任务的大政党,必须力戒空疏,力戒肤浅,扫除主观主义作风,采用具体办法,加重对于历史,对于环境,对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具体情况的调查与研究。”并在第三条中规定“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到地方志的研究资政价值。

  盐是边区最大出产,也是除公粮外,政府最大收入。1941年7月,谢觉哉在日记中记道:“林老在志书上录出一故实,示我录此。”这一“故实”就是著名的许瑶《延民疾苦五条》。林伯渠、谢觉哉查阅的即《延安府志》第七十四卷。许瑶,常熟人,曾任清顺治年间分巡河西道,其《延民疾苦五条》,条陈延属弊政,载于清嘉庆《延安府志》,是研究陕北历史的重要文献。谢老逐字抄录,作为研究当时陕甘宁边区正在开展的运盐工作的重要历史参考。通过对方志记载的研究和向当地知情者的交谈了解,他发现了“动员运盐”的弊端,并致信毛泽东主席提出改进建议。

  1947年,彭德怀在与谢觉哉闲谈时说:“陕北某县县志有一首描写地主生活的诗:‘冷窑暖炕一盆火,稀稀咸菜泡蒸馍。’其生活原不过如此。”彭德怀所说的“某县县志”,应当是民国《洛川县志》。该志之《方言谣谚志》有“暖窑热炕一盆火,稀粥咸菜泡蒸馍。此为人生至乐也”的记载,县志所载与两人言谈个别字句略有出入,疑为当时记忆或记录造成的。其时,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各解放区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正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地方志中农村富有阶级对富裕生活的通俗表达,加深了他对陕北社会及其阶级状态的了解,彭德怀引证的方志语言也让谢老留下了深刻印象。

  延安时期,对地方志的涉猎范围较广,从县志、府志到省志都有。1943年,林伯渠函印清光绪侯昌铭纂修的《保安县志略》若干份分赠谢觉哉等同志,序言特别指出,“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是“调查研究”收集材料的方法之一。林伯渠还给黄齐生赠送过《延安府志》《保安县志》,谓“可备检查此间历史故事的参考”。

  杨家岭是中共中央驻地,据说得名与明代肤施籍工部尚书杨兆有关。1944年5月,谢老对此进行考察,并旁引省志钩沉索隐:“杨家岭,本名杨家陵,传说明万历杀尚书杨兆,杀了又追封抚恤,用金子铸头埋延安附近。杨家陵只是塚之一,共有七处。《陕西通志》只载杨兆墓在延安,有石牌,一曰一品名山,一曰三朝柱石,事迹不详。”可见,当时延安还能见到省志。

  (作者系延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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