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成“侦查培训课”

2018-05-28 16:57:31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长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姜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西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基地报告大厅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公诉人闫亚飞、杨柏林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在该基地接受培训的200余名一线办案民警观摩了庭审。...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姜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西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基地报告大厅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公诉人闫亚飞、杨柏林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在该基地接受培训的200余名一线办案民警观摩了庭审。

  该案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意见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辩论,最后,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向观摩民警全貌展示了庭审实质化改革下,庭审对案件的裁判规则、庭审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标准与要求,让观摩的办案民警直观、深刻的了解到,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庭审实质化下,公安侦查工作今后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围绕庭审实质化下的侦查取证工作与观摩民警进行了座谈交流,我院两位公诉人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历对侦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取证不规范、取证不及时不全面、重口供轻物证书证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就以后如何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加强检警协同配合、提高办案效率提出了建议。

  对于今天的庭审,培训基地领导们与观摩的公安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是一次精彩、深刻而又别开生面的侦查培训课,直观的庭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讲座,对公安民警们在今后的侦查工作中转变执法理念、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侦查质量与效率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侦查工作更快更好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新要求。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闫亚飞 )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庭审对案件的裁判规则 庭审对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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