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娜 潼关县坚持"一流"创建工作标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资金保证,严格奖惩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镇办的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今年本地区农村公路工作,重点查找与“四好农村路”要求存在的差距,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目标,迅速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创建的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示范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办、示范村、养护示范路等创建活动。按照“广泛开展、层层筛选、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经验,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群众自筹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创建活动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的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交通部门加强对各镇办、村委会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镇办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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