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办理,提高案件质量,近日,长安区检察院联合西安市铁路运输检察院、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开展专题研讨会。
研讨会旨在研讨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案件管辖,引导侦查取证,实践中遇到新型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解决途径等相关问题,以便于侦查和检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衔接。西安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萍,两院公诉部负责人、公诉干警及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参与研讨会。
会上各单位相互了解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经验做法,同时对秦岭地区出现的一些新型破坏植物、鱼类资源案件疑难问题进行积极研讨,寻找解决途径。经过研讨,我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就资源环境案件的移送改变管辖达成共识,并对森林公安在侦查实践中出现的新型问题从刑事法律理论等角度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方一致同意,在今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强沟通,相互学习,有效打击、遏制犯罪,共同促进西安地区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通讯员:郭向宏)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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