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举办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成效。
“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对被执行人最有效的震慑手段。”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贺世辉介绍,2024年9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转移财产、隐瞒收入、虚假报告财产、拒不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等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拒执犯罪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人;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件,起诉41件;人民法院判决拒执刑事案件64件73人(含自诉),判决后被执行人履行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
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全省公检法机关注重推动执行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最大限度督促和鼓励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专项行动期间,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后免予刑事追责121件,其中,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后撤案97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后决定不起诉24件,履行到位金额9300余万元。
此外,全省公检法机关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导向,一方面,通过持续高压打击和精准施策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打击拒执犯罪的成效不仅体现在个案权益的兑现上,还将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产生深远影响。打击拒执犯罪就是要向社会清晰传递‘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法治承诺必然兑现’的强烈信号。”贺世辉表示。
发布会现场,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李畅)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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